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
《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》的通知
发改经贸〔2018〕188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,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,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《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》,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交 通 运 输 部
2018年12月21日
《规划》提出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;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,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2%左右;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。
《规划》规定了国家物流枢纽的6种类型,包括陆港型、港口型、空港型、生产服务型、商贸服务型和陆上边境口岸型。结合“十纵十横”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,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,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,包括石家庄、保定等41个陆港型,天津、唐山等30个港口型,北京、天津等23个空港型,杭州、宁波等47个生产服务型,上海、南京等55个商贸服务型和黑河、丹东等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。
《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》原文点击:《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》